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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源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文 件
河发改〔2015〕68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河源市政府公共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政府公共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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